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实验人员技术课程的通知
·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修订版)》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6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 关于深圳市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复核拟推荐企业名单的公示

·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南山区机器人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四批)的通知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 关于申报2026年度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南山区商务局
· 关于开通2026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商务局分项资金项目外资项目奖励申报的通知
· 关于开展境外展会政策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重要提示:1.发证日期为2024年、2025年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2.发证日期为2023年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及重大变化的,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后,再申请认定;3.异地整体迁入且2026年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事项后再申请认定。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主要条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评价入库网址:https://zjtx.miit.gov.cn/),应获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
二、申请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s://hjrz.chinatorch.org.cn/)完成注册登记并获取系统注册号。已注册企业更新完善企业信息。
(二)申报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sbs.sz.gov.cn/apply/ui/59070699331442003005000440300)完善企业信息,并核对企业名称和系统注册号是否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一致。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完成申报书填报并逐一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下载申报书(以系统打印为准),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并加盖骑缝章)彩色扫描上传系统。
三、申请材料
(一)按要求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2.研发活动相关证明材料(立项证明文件,已验收或结题项目还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4.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5.参与标准制定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6.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汇总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填报人员签字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并原件扫描)。
重要提示: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获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知识产权主要是2023年-2025年取得。
(二)按要求提供附件清单材料。
1.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申请书封皮盖章扫描件;
3.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人员签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报告须附有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并上传已赋码报告电子版原件;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可至办税服务厅盖章);
5.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审计/鉴证人员签字并加盖事务所公章)。专项审计报告须附有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专项鉴证报告须附有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8443)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企业须先行扫码核验报告信息无误后上传已赋码报告电子版原件;
注意事项: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出具专项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事务所对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真实性、合法性承担首要责任,要恪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据实出具专项报告。企业应当审慎选择经营正常、诚信良好、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并要求其随报告附以下材料:
(1)《事务所承诺书》:列明成立时间、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全年月均职工人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人数及占比,人员职业道德、政策掌握程度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业务执业能力等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认定工作当年事务所在职职工名册:标注姓名、在职时间,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须填写执业证书编号。
企业妥善留存专项报告费用发票,以备核查。
查询提示: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查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信息查询栏目等官方渠道查询,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须无不良记录。税务师事务所须在深圳市税务局公布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事务所名单内
(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xgk/tzgg/202605/c5270e94dded415f95451e64ce28cc1c.shtml)。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相关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
7.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学历、工作岗位、在职时间等)。提供企业职工上一年底社保清单汇总表(可至办税服务厅打印盖章)、科技人员学历证明文件等;
8.能反映知识产权核心支撑作用的,归属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代表性合同与发票扫描件;同时附该年度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合同及发票清单,清单逐项列明合同编号、甲乙双方主体、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期限、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金额等关键信息。
9.企业承诺书(样本可在申报系统下载)。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无纸化申报,专家评审依据以电子材料为准。申请企业提交电子材料后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但需打印装订一套完整纸质申请材料并加盖印章后自行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不少于六年)。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企业存档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抽查或要求申请企业补充提供,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电子申请材料不一致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处理。
四、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申报受理时间: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填报后不愿申报当前批次,可选择保存不提交,待下一批次再提交,但在该批次申报时间截止后已提交的不予退回。
第一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6日(截至18:00)
第二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3日(截至18:00)
第三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8月7日--2026年9月4日(截至18:00)
(二)咨询电话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26548598、88102613、88102087。
深圳市税务局:0755-12366。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82918756。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22185575。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0755-22320375。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88168131、88168132。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0755-88177457、88177458。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0755-28930852。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0755-23332786。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88211311。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28318304。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28333636。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0755-2210838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755-88103192、88103249。五、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不通过向参与项目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5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848/post_12848738.html#31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益,加强各管理单位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局联合深圳医学科学院组织开展公益实验人员技术课程。通知如下:
一、课程名称
深圳医学科学院光学显微成像与高质量病理技术与应用
二、课程安排
(一)课程内容:前沿光学显微成像与高质量病理技术及应用(附件1)。
(二)授课形式:理论讲座与上机实操相结合。
(三)开课时间:2026年6月23日(周二)9:00-18:00,共8学时。
(四)上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卫光生命科学园1A栋301。
三、授课对象
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的实验技术操作人员。
授课人数:80人。
四、课程费用
公益免费。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加的人员于2026年6月18日12点前扫码报名二维码进行讲座及实操报名。因名额有限,请报名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邮箱。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送邮件通知,收到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欢迎各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报名学习!
附件:
1.课程安排及师资
2.报名二维码
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86535112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6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stic.sz.gov.cn/gkmlpt/content/12/12846/post_12846048.html#4165
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文同时废止。
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修订版)
为抢抓全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加速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国内领先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集聚区,加快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按照《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深圳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在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AI芯片、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融合技术、多模态感知技术、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灵巧操作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新增培育估值过百亿企业10家以上、营收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实现十亿级应用场景落地50个以上,关联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相关企业超过1200家。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矩阵,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等加入,形成更完善的产业生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引领核心技术攻坚突破
重点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AI芯片、仿生灵巧手、基座及垂直领域大模型、本体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揭榜挂帅、项目经理人制、业主制等方式分阶段、分批次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1.开展核心零部件攻关。攻关高能量密度的微小电机及驱动技术,研制高精密微型一体化关节模组。攻关六维力、电子皮肤、多维触觉感知技术,研制高精度视、触、力等多模态传感器。研制高性能、高集成度的类脑视觉传感器。研制高能量密度、轻量化电池。
2.加大机器人AI芯片攻关。研究集神经网络处理器指令集架构、存算一体计算架构、异构多核架构、低功耗模式及算法工具链于一体的新型AI芯片架构。研发支持Chiplet集成扩展、具身智能VLA/VTLA端到端大模型和多模态大模型推理加速、认知推理类脑芯片、低延时驱动接口、多传感接口、低功耗的机器人AI芯片。研制机器人端侧计算芯片及模组,推进国产化替代。
3.研制高性能仿生多指灵巧手。突破仿生精细化结构、轻量化高强度材料与类肌肉驱动技术,研制具备高载荷、高灵活性、精细操作能力的仿生多指灵巧手。研究灵巧手多自由度运动、多指协同、指关节动态柔顺等控制算法,攻关手-眼-脑协同的灵巧操作技术。
4.构建具身智能基座及垂直领域大模型。基于世界模型及视觉-触觉-语言-动作(VTLA)等多模态输入输出,构建具备交互、预测与决策能力的具身智能基座大模型及其训练、推理技术体系,形成长序列推理(COT)和自主学习能力,支持跨场景任务处理。围绕重点应用场景,研发垂直应用大模型。
5.突破具身智能本体控制技术。研究基于人体数据驱动的双臂、双腿、腰腹核心协同控制技术,突破基于人臂运动特性的协调作业轨迹规划技术与非线性实时下肢协同控制技术。
(二)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矩阵
6.高标准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福田实验室突破具身智能感知、移动、决策、交互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前沿开放的具身智能平台底座。支持光明实验室建设大湾区昇腾算力应用创新研究院,推动昇腾AI算子开发和开源社区生态建设。支持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市重点实验室。
7.高能级打造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深圳)建设具身智能技术试验场,推动场景应用落地。支持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建设广东省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带动产业上下游协同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应用。面向具身智能领域建设开放创新平台、开源社区、评测适配中心、创新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置通用模型库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并开放共享。支持企业在国内人才聚集地建立研发中心。
8.高水平布局检验检测平台与中小试基地。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测试和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制定检验检测方法,加强关键检测设备及装置研发。制定具身智能机器人认证标准和流程,打造国家级检测认证机构,完善评测配套工具。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等产业创新服务载体。
9.构建跨本体多样性开源数据集。研究具身数据采集解耦、遥操作与人类示教等方法,开展具身数据采集关键技术攻关。面向典型垂直应用领域,搭建技术试验场,基于视、触、力、位等多模态数据要素,开发真机数据采集平台和数据仿真平台。利用设备共享平台丰富数据来源,提升数据集的多样性和适用性。鼓励牵头和参与制定具身数据采集领域的地方、国家、国际标准,生成并发布开源数据集。
10.强化具身智能模型训力支撑。通过“训力券”加大力度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租用市内外智能算力开展具身智能模型训练和应用。
11.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软硬件接口、评价测试、场景应用、安全、伦理等领域制定一批标准。支持组建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打造深圳市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
(三)营造最优科技创新生态
12.提升规模化制造能力。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建设制造工厂,将其实施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纳入《工业项目名录》。
13.支持首台(套)应用和爆款产品培育。重点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提升产品研发技术水平,推动新产品、新技术首次应用和产业化,积极培育具备竞争力的爆款产品。
14.加快开放应用场景。聚焦政务服务、工业制造、教育、医疗健康、交通、气象、经济运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滚动开放不少于50个应用场景。
15.强化供应链协同创新。成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联盟,促进整机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集成研发,鼓励上下游企业协同攻关、资源互补,构建互促共进产业生态。
16.培育“雁阵”企业梯队。发挥具身智能机器人龙头企业“头雁效应”,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优势企业矩阵。
17.支持企业出海拓展。建设服务全球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市场信息、法律法规咨询、人才招聘等服务。支持企业出海开拓国际市场,简化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出口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18.深化行业交流合作。举办高交会、灵巧手大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论坛、展会、赛事等行业活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三、保障措施
组建产业专班,统筹协调职能部门、重点承载区、高校院所及企业主体,建立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前沿技术研判和政策规划协同机制,深化产业顶层设计;实施顶尖人才引育工程与科技创新人才专项,完善校企联合培养体系,夯实产业发展人才支撑;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等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化园区,以机器人剧场、未来街区等创新形式打造机器人友好示范园区,强化产业生态空间承载。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8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stic.sz.gov.cn/gkmlpt/content/12/12851/post_12851036.html#416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部署,拟于2026年8月至10月期间举办“深圳购物季”系列促消费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政企联动,做好项目储备、形成工作合力,我局拟通过广泛征集“2026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市各商贸流通领域的符合要求的超市、百货、购物中心及有关单位在本市举办的大型促消费活动,围绕“八月欢乐游购、九月时尚乐购、十月品牌嗨购”等主题,紧密结合“国际消费、以旧换新、首发经济、AI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餐饮美食、文娱旅游、体育赛事、服务消费、时尚消费、汽车消费、国货潮品、会展经济、消费金融”等十六个方向,活动时间为2026年8月-10月。具体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
2.申报主体开展活动实施地在深圳市。
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5.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6.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活动类型与支持事项
(一)市级重点活动
1.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符合要求“市级重点活动”汇总形成《“2026深圳购物季”总体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活动方案)。市商务局将结合活动开展和预算安排情况,另行组织列入《总体活动方案》的“市级重点活动”举办单位申报我市“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事后资助项目”,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区级重点活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所在辖区开展的具有特色的优秀商圈、企业促消费活动。将允许冠名使用“2026深圳购物季”Logo等视觉识别系统,将在“2026深圳购物季”宣传和推介活动中予以宣传。
(三)企业、协会活动
全市各类企业、协会等单位,在8-10月活动期间筹备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优秀促消费活动,通过自主报名形式申请并被市商务局纳入《总体活动方案》的活动。将允许冠名使用“2026深圳购物季”Logo等视觉识别系统,将在“2026深圳购物季”宣传和推介活动中予以宣传。
三、工作要求
活动要求:请各区及各有关单位紧密围绕“八月欢乐游购、九月时尚乐购、十月品牌嗨购”三大主题,聚焦“国际消费、以旧换新、首发经济、AI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餐饮美食、文娱旅游、体育赛事、服务消费、时尚消费、汽车消费、国货潮品、会展经济、消费金融”等十六个方向开展活动。活动需与各区消费特色及知名IP、品牌联动融合,结合“暑期、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打造具有创意新颖、可操作性强、可延续性特点的促消费活动。
活动方案要求:需包含Word和PPT版本,内容完善、丰富全面,附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防方案和舆情应对措施。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依照申报单位基本经营情况、购物季活动期间开展的月度指定促消费活动情况、开展的国际消费活动情况、方案策划、宣传推广、项目投入、项目经验、管控措施等维度,对市级、区级重点活动进行推荐。
四、报送须知
请各单位于7月1日(周三)前将《2026“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申报表》报送至法人单位注册地隶属的商务主管部门邮箱,各区将遴选优秀市级、区级重点活动方案报送至我局。
深圳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55-88102442、88102458。
各区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如下: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福田区 | 0755-82918333-2625 | |
罗湖区 | 0755-88161179 | |
盐田区 | 0755-88171064 | |
南山区 | 0755-88167811 | |
宝安区 | 0755-88177728 | |
龙岗区 | 0755-28682380 | |
龙华区 | 0755-23335596 | |
坪山区 | 0755-89999872 | |
光明区 | 0755-88217315 | |
大鹏新区 | 0755-28333029 | |
深汕特别合作区 | 0755-22100961 |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0755-88105246 0755-88105263 |
特此通知。
附件:2026“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申报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5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commerce.sz.gov.cn/gkmlpt/content/12/12842/post_12842247.html#524
关于深圳市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复核拟推荐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深圳市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办公会审议等环节,现将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665家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名单及272家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
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实名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监督电话:83051495、82975802,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拟推荐企业名单
2.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拟推荐企业名单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6年6月17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zxqy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849/post_12849017.html#1450
关于发布南山区机器人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四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关于推动高端装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南山区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领域开展机器人场景应用示范试点工作,现发布南山区机器人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四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揭榜挂帅面向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领域,以场景技术为主要目的,榜单围绕行业发展、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等需求,结合各方“揭榜挂帅”项目建议,以场景使用单位实际需求为导向,榜单涵盖商业社区服务、政务服务、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
1.揭榜方应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与榜单相关的技术能力,已开展相关产品前期研发,有推广应用需求;
2.同一榜单允许多个揭榜单位联合揭榜;
3.本项目不得与南山区人工智能“揭榜挂帅”等同类项目重复申报。
本批次揭榜挂帅项目由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工信局”)牵头、各发榜方组织实施,经评审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向社会公示。
(一)揭榜申报:揭榜单位通过Ai南山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步审查: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三)专场对接:区工信局组织专场对接会,发榜方与揭榜申请企业初步对接,确定潜在揭榜企业;
(四)深入对接:发榜方与潜在揭榜企业深入对接,初步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及揭榜方拟投入经费预算;
(五)评审论证:区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揭榜单位及揭榜形式;
(六)方案优化: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优化项目实施方案;
(七)备案立项:提交最终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区工信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揭榜结果,各方签订“揭榜挂帅”三方协议;
(八)事前资助:区工信局开通资金申报渠道,对揭榜方给予首次事前资助;
(九)项目验收:在项目完成后,由区工信局与发榜方共同组织验收;
(十)事后资助:验收通过后,区工信局开通资金申报渠道。对发榜方给予资助;对揭榜方按照审计核定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减去事前已拨付资金给予资助。
1.榜单不设指导标的,榜单双方应合理评估产品及服务定价与效益。
2.榜单项目原则上应当在1年内完成建设。
3.本批次“揭榜挂帅”项目采取事前备案、分批资助的形式,可凭“揭榜挂帅”三方协议申请政策扶持资金。
(一)揭榜申请书(详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成PDF格式);
(三)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四)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8:00,揭榜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Ai南山小程序,在“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一场景-14、应用场景开放支持行动-揭榜挂帅-机器人类”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为压缩包形式并以“榜单X-XXX公司”格式命名。
咨询电话:0755-88168718
通讯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政府大楼A座8层802室
附件1:《南山区机器人应用场景“揭榜挂帅”榜单(第四批)》汇总表
附件2:《南山区机器人应用场景“揭榜挂帅”榜单(第四批)》详细材料
附件3:南山区机器人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请书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7日
·查看通知原文可访问
https://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12/12847/post_12847243.html#15028
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第二批)项目已开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9日18:00。
二、申报平台
项目在“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找政策——资金申报”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科技创新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项目负责部门及咨询电话
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项目,负责部门:融合创新科,电话:88168118。
附件: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5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www.szns.gov.cn/nsqkcj/gkmlpt/content/12/12843/post_12843928.html#15000
关于开通2026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商务局分项资金项目外资项目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商务局分项资金外资项目奖励将于近期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6月16日9:00至2026年6月30日18:00。
在“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主体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外资项目奖励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各申报主体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科室:投资推广部,电话:88167820、88167830。
附件1:南山区外资项目奖励操作规程(2026年度)
附件2:外资项目奖励申请书
附件2-1:外资企业设立、增资情况表(模板)南山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5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www.szns.gov.cn/nsqswj/gkmlpt/content/12/12842/post_12842317.html#26721
关于开展境外展会政策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稳外贸、拓展多元化海外市场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安排,现接受境外展会政策资助项目申报。本通知仅用于提醒相关企业申报项目,是否予以补贴,需按程序研究确定。具体如下:
2026年6月18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2日下午6: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
该项目在“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https://www.inanshan.org.cn/),进入“资金申报”进行在线申报。
详见附件1《境外展会政策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一)本次受理对于2025年参加经南山区政府认定的境外重点展会(详见附件2)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含开口费)给予不超过50%的资助。每家参展企业最多支持3场清单内的展会,补贴金额不高于100万元。已享受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中央资金(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申报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区级政策。(具体详情请看操作规程)
(二)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88167824)。
附件1:境外展会政策资助项目操作规程.doc
附件2:南山区商务局2025年境外展会支持清单.xlsx
附件3:展会补贴申请明细表.xls
南山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7日
·查看通知原文可访问
https://www.szns.gov.cn/nsqswj/gkmlpt/content/12/12847/post_12847932.html#2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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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级政府部门网站
编辑:智恒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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